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简章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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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人和紧缺人才55人(详见附件1《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医疗机构聘用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聘用备案制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1月20日。

二、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额满为止。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将《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才招录个人信息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djmrhyy@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学历+职称+报考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某+研究生+副主任医师+高层次心血管内科1+159XXXXXXXX)。

    (2)填写个人信息表的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3)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名信息的,以最后提交的为准。为避免网络堵塞,同时也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是否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福利待遇

(一)招聘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享受等同于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

(三)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四)医院建有专家人才公寓,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内部福利购房或租房;单身职工可提供免费单身宿舍;

(五)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学及入托问题,在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幼儿园入园的可享受优先入园和学费优惠政策;

(六)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及意外险和医疗保障险,享受节日福利、年度免费体检及“滨海人”医疗保障服务优惠政策等福利;

 (七)注重青年骨干培养,已出台《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及培养实施办法》,为中青年人才成长提供资金、科研、培训等支持。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

1.笔试:笔试工作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只考一科,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影像等类别。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地点定于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专业基本能力素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3.成绩核算: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相关要求到区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院的资格。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官网(https://www.qdbhuh.com/)面向社会发布。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相关问题由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32-58788250,孙老师;

监督电话:0532-58788232,杜老师;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

附件1、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 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才招录个人信息表.doc

附件3、 2023年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诚信承诺书.docx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

                            (青岛军民融合医院)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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